企业知识产权合规风险清单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9:22 访问量:66

一、知识产权合规风险概述

知识产权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知识产权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刑事追责、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

二、风险类别

(一)专利权法律风险:

1.专利许可权滥用风险:权利人如果滥用专利权,导致排除、限制竞争,则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所需要规制的违法行为。

案例:某公司向其竞争对手提起侵权了诉讼,并针对不同使用者在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地提起了30余起诉讼,并在提起诉讼后,向不同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提起了20余起专利侵权行政处理请求。

专利权人的上述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常维权的边界,借用司法与行政资源牟取了不正当的竞争权利,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上述行为属于权利的滥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2. 被侵犯专利的风险:专利侵权是指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侵犯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其侵权行为会给专利权人造成经济与声誉等众多方面的损失。

 

3.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风险:侵犯他人专利权,则需承担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蚂蚁金服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中国工商银行侵犯了其支付宝的“二维码支付”专利。蚂蚁金服称,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其手机银行 App 推出的“扫码付款”功能,实际上就是在侵犯其专利。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中国工商银行支付了蚂蚁金服 35 万元的赔偿金。

 

4、管理不善导致专利失效的风险:专利申请后需要专利权人进行管理维护,其中包括需要定期缴纳年费以保证专利的稳定有效,若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则专利权会在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案例:A公司替B公司所有的一项专利进行申请与登记,并附有维持其持续有效的善良管理责任,但A公司在于B公司涉诉案件维持期间,故意未缴纳专利年费,导致B公司的专利权于2012928日被终止失效,侵害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其显然未尽到善良管理责任,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赔偿因此给B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商标权法律风险:

1.商标未注册或被他人抢先注册风险:(1)商标不受法律保护(2)易遭他人抢注(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案例:1999111日,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抢注了海信集团的“HiSense”商标,随后央求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欧共体商标注册。从2001年起,海信就初步与西门子公司交涉,欲索回商标,未果。2004年,西门子公司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的商标转让费,并反诉海信侵权,给海信产品进入德国和欧盟商场设置了重重障碍。直到20053月,在商务部的活泼调和下,通过与欧盟和德国官方的参议,此事毕竟到达宽和。

 

2、商标申请类别不全风险: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如选择类别不全、重点类别保护力度不够,将极易出现抢注、恶意诋毁、侵权等风险,另外商品选择不专业导致最终申请保护的商品与自己实际使用的商品不符问题。

案例:原告追梦公司拥有“轻松筹”的353842类商标,被告北京轻松筹公司主张其是第36类金融服务类轻松筹的商标权利人。原告向法院主张被告侵犯了其第35类上的轻松筹注册商标,并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北京轻松筹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APP,为众筹项目发起人公开发布包含商业类筹款项目在内的信息提供平台,属于涉案商标第35类核定服务项目中的“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其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已有相关主体对原、被告提供的服务实际产生了混淆,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侵权。

 

3. 商标使用不规范风险:将注册商标随意进行拆分、组合、变形等使用、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义、地址等均属于不规范使用情形,有以上行为的,可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案例:新花怒放”商标驳回复审案——法院认为企业申请商标“新花怒放”属于对成语“心花怒放”的不规范使用。虽风华秋实公司称申请商标标志源自公司的演出品牌,且字体设计独特,但相关公众仍会将申请商标标志与相应成语产生联系。此种对成语不规范使用的商标标志若大量广泛的使用,容易对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因此,申请商标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4.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风险: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案例:“爱适易”是世界500强企业美国艾默生电气公司旗下的食物垃圾处理器品牌。2010年至2019年期间,王某通过他自己控制的两家公司,委托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在多个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了48个与“爱适易”系列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最终,艾默生电气公司先后通过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宣告无效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厦门中院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和他控制的两家公司立即停止抢注行为,同时赔偿艾默生公司经济损失160万元,其中商标注册机构承担64万元。

 

(三)著作权法律风险:

1.职务作品的权属确定风险: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案例:2013年至2016年,案外人傅圣南在赛尔家公司任职(信德宏公司与赛尔家公司均为石狮信德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并于任职期内主持创作了案涉争议美术作品。20154月,傅圣南授权企安公司将“三羊开泰”作品进行生产和销售。于2017712日,傅圣南在福建省版权局登记取得“三羊开泰”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傅圣南。

20151224日,信德宏公司在福建省版权局登记取得“长角花纹羊”美术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信德宏公司,首次发表时间2015101日。信德宏公司以企安公司未经其公司许可,侵害其著作权的作品为由,请求企安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信德宏公司作品复制发行权的侵权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及合理费用。

一审驳回石狮市信德宏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宣传作品素材侵权风险:使用宣传作品素材时,如若未确认其著作权权属归属等问题,容易造成侵权后果。

案例:A公司于一素材网站上下载一则视频,并作以修改后将其直接作为公司的宣传物料来使用,视频原作者B发现后,将A公司以侵害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认为被告A公司在宣传物料中使用B的视频内容,侵害了B的著作权,并判令A公司赔偿原作者B损失15万元。

 

3. 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风险:在实际使用情况中,经常发生的在网站上发布他人的作品、在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他人文章或图片、将他人电影或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在网络上进行传播等行为,若未在使用前进行权属的确认,则很有可能侵害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原告米哈游公司发现,由被告火山湖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新游速递工厂”投放的微信朋友圈广告中,擅自篡改并使用原告美术作品《西风骑士团》的画面,配以文字“次时代手游,公测预约日韩畅销大作,IMAX级战斗,《云上城之歌》iOS火爆预约!”。原告米哈游公司以被告侵害其著作权为案由,将火山湖公司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0元。

 

4.许可使用和转让中的法律风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著作权是属侵权行为,企业可通过签订转让协议或获得授权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著作权。(1)在签订许可或转让协议时,应详细列明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范围和授权、转让的具体内容,避免漏洞和纠纷。(2) 在转让知识产权后,需及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确保新权利人合法享有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

 

(四)商业秘密风险:

1.商业秘密被他人盗窃风险:企业商业秘密被窃取,势必会导致企业遭受巨大利益损失。虽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也对商业秘密有一定的保护,但大多是事后填补规则,企业需要提前做好的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建立公司保密制度、跟接触商业秘密的人有签订保密协议对商业秘密采取一些物理隔离措施等。

 

2.对外宣传泄露商业秘密:为保护商业秘密,防止其在对外宣传时被泄露,企业在对外宣传时,应仅分享必要的信息,使用保密措施。

例如只在有需要的场合和与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后才透露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或者对商业秘密的信息流向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敏感信息,建立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

 

3、离职员工泄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被泄露,企业可以有以下救济方式:(1)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第37条规定,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3)如果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工作,泄露商业秘密,可能会触发限制竞业协议,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2018 年下半年,刘某至某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负责公司技术与销售工作。2019 4月刘某从公司自动离职,违反公司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将不为公众知悉的相关客户单位的联系电话、产品规格、产品价格等经营信息泄露给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给公司造成103万余元的损失,刘某从中获利75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违反保密义务,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103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三、知识产权合规建设建议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对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这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法律。

2、审查合同和协议:审查公司与雇员、供应商、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和协议,确保其中包含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和保密条款。这些条款应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保密责任、保密期限等内容。

3、制定内部政策和程序:制定和实施适当的内部政策和程序,明确员工在处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这包括保密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发明创造管理程序等。

4、员工培训与教育:开展定期的员工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商业秘密保护、合规要求等。

5、知识产权审查与管理: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审查和管理,确保及时申请、维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6、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建立适当的机制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7、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公司的知识产权合规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保持对法律法规的关注,及时更新和调整公司的合规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合规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自身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建设方案。

四、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自测问卷

以下是一个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自测问卷,用于帮助评估您的组织在知识产权合规方面的风险情况。请回答以下问题,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选项。(a3分,b2分,c1分,若自测数分区21-15事项风险防范良好;14-10存在中等风险;9以下存在重大风险)

1、是否了解并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a) 是,我们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b) 了解一部分,但需要进一步学习和落实。

c) 不了解或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

2、在员工合同和协议中,是否包含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和保密条款?

a) 是,我们已经审查和更新了合同和协议。

b)  部分合同和协议中包含这些条款,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c)  没有或很少包含这些条款。

3、是否制定了内部政策和程序,明确员工在处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a) 是,我们有完善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b) 部分政策和程序已经制定,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c) 没有明确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4、是否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a) 是,我们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

b) 偶尔进行培训和教育活动,但不够频繁。

c) 很少或没有开展员工培训和教育活动。

5、是否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审查和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a) 是,我们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审查和管理机制。

b) 部分知识产权得到审查和管理,但还有待提升。

c) 没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审查和管理机制。

6、是否建立了适当的机制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a) 是,我们有专门的机制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b) 偶尔处理纠纷,但需要加强机制建设。

c) 没有明确的机制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7、是否定期评估和改进公司的知识产权合规情况,并及时更新合规策略?

a) 是,我们定期评估和改进知识产权合规情况,并及时更新合规策略。

b) 偶尔进行评估和改进,但需要更频繁地进行。

c) 没有明确的评估和改进机制。

根据您的回答,请综合评估您的组织在知识产权合规方面的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如果您在任何方面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请与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