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眼中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法律元素篇之人物法律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25-03-13 13:00:16 访问量:209




2025年新春档推出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是《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续作,讲述了哪吒与敖丙在天劫后的成长和救赎的故事。据环球网信息,票房累计(含预售及海外)突破130亿人民币,可谓是一个现象级的事件。笔者作为一个法律人也专门去凑了热闹看了这部影片,顺便替还没来得及看的各位做一下关于影片内容及受观众喜爱原因的调查核实与分析研究。



影片讲述了肉身重塑与危机降临、玉虚宫的考验与阴谋、角色成长与情感羁绊、真相与反派揭露、逆境与抗争等,情节跌宕起伏,带点幽默画风,故事中的几组人物关系还反映了亲情、友情及道义。整部影片融入满满的中国元素:自热景观展现了中式山水意境,峰峦叠嶂、溪流潺潺,是中国山水画对自然诗意表达的具象化。中国传统建筑的多样性,飞檐翘角体现了唐代建筑恢弘气势,陈塘关民居依地势而建则符合中国古代村落建筑特色。八卦、太极图尽显道家的空灵与玄妙,体现浓厚的道家文化氛围,太极纹、云雷纹、兽面纹、缠枝纹、分别出现在哪吒和敖丙的额头上、申公豹道服上、李靖的铠甲上及殷夫人的衣裙上。影片把这些有着丰富象征意义的中国古代文化自然融入进去,更彰显文化底蕴。乾坤圈、混天绫、火尖枪等法宝则具有浓厚的中国神话色彩,随着影片在全球范围的上映,中国文化也被传播到了世界各地。从剧情设计、动画制作、人物性格塑造、配音贴合度等都可以窥见影片的制作团队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以上只是笔者凭自己对艺术的爱好和有限的赏鉴能力做的一些简单归纳,而本文中笔者准备从法律人的不同视角,以影片人物及其法律责任做分析,来品一品这部影片。


01











哪吒











魔丸转世的哪吒和灵珠附体的敖丙以莲藕重塑人形,在化形阶段肉身还没稳固的时候,敖丙的师傅申公豹突然出现,他以为敖丙已死,对哪吒充满恨意,企图毁掉在莲花中化形的哪吒而对其发动袭击,这一举动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之规定。作为哪吒师傅的太乙真人当时正在守护哪吒化形,既负有天尊嘱托使命且答应哪吒父母看护好哪吒,及时出手对申公豹的袭击进行阻止,虽因打不过申公豹没能阻止成功,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及时施救”。敖丙为救哪吒而挡住其师傅申公豹一击,对哪吒进行了施救行为。敖丙初具人形因耗力过度而肉身再次受损消亡,哪吒让敖丙附在哪吒体内,且发誓一定要在7日内救活敖丙,最后果然在7日届满前克服万难通过升仙测试,获得琼浆玉液救活被毁的莲花而重塑敖丙肉身救活了敖丙。哪吒说到做到,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02











李靖夫妇











李靖和殷夫人作为哪吒的父母,没有因为哪吒是魔童而弃之,努力教导哪吒向善,父母对子女的爱感人至深。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弃之可能构成“遗弃罪”。并且他们为了儿子甚至愿意舍身换命,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也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




03











太乙真人











太乙真人是哪吒的师傅,虽然人物性格设定有点搞笑,法力时而高时而低,但仍一如既往的一心一意负责教育培养哪吒,这是师德的体现,同时也保障了哪吒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一项公民基本权利,也是受宪法保障的。并且,哪吒还没有额外缴纳学费,看来哪吒可能是享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


04











龙王











龙王受天庭之托肩负看守被困在炼狱中的妖龙的职责,一方面不能放西海龙王、南海龙王、北海龙王出去,另一方面以为儿子敖丙已死也想找人算账,在妖龙兄妹们撺掇下,他还是放任其妹敖闰使用“裂空爪”隔空协助申公豹参与对陈塘关的袭击。虽然龙王爱子心切,但这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仍然符合《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认定。所以,在敖丙对其父王说不要继续错下去,希望在自己死后龙王父亲能停止对陈塘关的攻击,理由是为之前犯过的错负责,这是符合逻辑的。



05











无量仙翁











在该影片中无量仙翁是个大Boss ,最后发现还是个反派角色和悲情人物。从始至终倒也是为了阐教壮大这一共同利益,并非出于私利考虑。他召集十二金仙开会时说,你们要是有申公豹他们那么努力就不用我这么操心了,那么多仙丹练出来也是分给十二金仙及他们各自手下的徒弟去增强法力做提升战斗力之用。但他在如此至高的地位,设计了如此大的阴谋去排除异己,天尊在闭关并未授意的情况下他可能构成“滥用职权”。在屠杀龙族决定作出前未经十二金仙集体决策讨论先斩后奏,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并未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公司法》之规定,该行为可能是无效的。即使是妖族,也有内心善良的,也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所以他这么做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也是无法被世人所认同的。而他组织屠杀陈塘关的百姓企图陷害龙族,为的是师出有名,就屠杀全镇这件事上,我们翻遍《刑法》都找不出这么残忍的手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显然不足以惩罚其罪行了,倒很符合“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我国《刑法》中没有这一表述,这已属于国际罪行种类。而且因为他犯了多项罪名,应当适用数罪并罚从重处理。番外篇中的无量仙翁因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而不能打开天牢大门被困其中,无奈只好让徒儿们把他脑袋和眼睛重新打肿、消肿、再打肿,重复N遍,始终都无法达到跟刚进去时人脸识别一致,吃尽苦头还要在里面关十年尽管也很解气,但只给他这点惩罚还是太轻了,我很想知道天尊(无量仙翁的上司)出关后怎么收拾他的下属,或许会将他打入十八层地狱。



来源:重大项目风控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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