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汽车玻璃发起反规避调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6:21:38 访问量:47

202542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27号公告,应巴西自动玻璃工业技术协会ABIVIDRO20241023提交的申请,对中国汽车玻璃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挡风玻璃(葡萄牙语:para-brisas)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巴西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21.007007.29.008708.29.99本案对规避行为的分析期为20237月至20246月,对贸易流变化的分析期为 20197月至20246。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国内生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2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vidrosautomotivoscv.rev@mdic.gov.br

2016111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2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75.152761.35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

20222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2年第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32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50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475.152761.35美元/公吨。

202352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18号公告,对中国汽车玻璃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是否存在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有效性的贸易行为。202422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4年第556号决议,对该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将现行反倾销税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经由弯曲、斜切、雕刻、织锦纹、搪工艺加工的玻璃或其他已加工的玻璃,用于制造汽车的夹层安全玻璃。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27-de-23-de-abril-de-2025-62549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