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5-01-17 14:47:48 访问量:109

20247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7.4%37.6%的临时反补贴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03 80 10TARIC编码为8703 80 10 1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101日~20239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1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202310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自主发起反补贴调查。